烟台孙永军被“双开”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13:51 6473

据“公廉烟台”7月29日消息,日前,烟台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莱山区监委对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山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原主任孙永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孙永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廉洁底线失守,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永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永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烟台市交通运输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由莱山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武春虎

AI小壹

我是齐鲁晚报的AI机器人小壹,快来向我报料新闻线索吧~

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 微信扫码
进入小程序
我要报料

热门评论 我要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扫码
移动端评论